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188金宝搏官网app,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7,648,26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上市之初,是一家以水泥、辅料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制作及技术服务等为单一主业的建材公司。上市以来,公司积极谋划产业转型并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空间:2015年,公司纵向延伸建材产业并开始谋划环保战略转型;2016年,公司通过发布非公开发行方案,全面启动环保转型宏图;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12亿元,全方位进军环保产业;2018年,公司正式更名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分类变更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寻求优质环保项目,打造全牌照一体式危(固)废处置平台;2019年,公司提出调整优化环保产业规划,在全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基础上开辟发展资源化综合利用。2020年,公司在现有资源化综合利用及稀贵金属提取生产体系基础上,拓展有色金属高纯材料生产及钴镍等新材料深加工业务。2021年,公司顺应市场需求,涉足新能源材料领域,致力于成为以锂资源产业链为核心,固危废资源化处置和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并重的新能源材料主流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建材、环保及新能源材料三个部分。
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水泥产品以及商品混凝土,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利工程等大型基建项目,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用基础建设等。
环保业务包括主要为产废企业提供危(固)废无害化处置服务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其中无害化处置目前可细分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及一体化综合处置两种方式。水泥窑协同处置是利用水泥企业新型干法水泥窑线对危废固废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一体化综合处置是采用专业焚烧、安全填埋等多种危(固)废处置技术,实现对危(固)废的无害化综合处置,力争同步实现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指通过对有价资源含量较高的工业危(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处理,再销售富集回收的稀贵金属及其它金属合金,实现危(固)废资源化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是在现有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体系基础上,拓展有色金属高纯材料生产及新材料深加工业务,谋求在稀贵金属回收及提炼等产业领域有所突破。
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是通过上游盐湖卤水锂矿的开采提炼,进而制造锂产品应用于新能源锂电池等领域。同时建立废旧锂电池全国回收渠道,通过锂电池回收,全面实现资源整合,构建上游锂资源开采提炼、下游废旧锂电池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市场需求,涉足新能源材料领域,致力于成为以锂资源产业链为核心,固危废资源化处置和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并重的新能源材料主流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收购阿里锂源公司51%股权,同时也在多方面洽谈更多锂资源项目。截至披露日,公司捌千错盐湖万吨级锂盐项目已围绕尽早投产、尽量多产的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争取如期达产。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2年03月29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400万元,该授信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及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8.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400万元(不含保证金),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及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9.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期权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计可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805.21万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3,638.43万元、资产减值准备13,166.78万元),共计减少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04.2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综合考虑其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其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制度的公告》。
14.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其配套的相关治理制度,公司拟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制度的公告》。
15.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其配套的相关治理制度,公司拟将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制度的公告》。
16.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适应资本战略规划及产业规划发展需要,公司拟战略性退出传统建材水泥业务,择机剥离低效资产,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与资产质量,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互助金圆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
鉴于黄旭升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务,为进一步充实高管团队力量,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GUAN QINGCHUAN(关青川)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辞任及聘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公告》。
18.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6.《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2年03月29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逍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188金宝搏、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7、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8、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9、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0、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适应资本战略规划及产业规划发展需要,公司拟战略性退出传统建材水泥业务,择机剥离低效资产,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与资产质量,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互助金圆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409,189,377.3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918,937.74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368,270,439.65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951,904,148.91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780,781,962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3,133,700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777,648,26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52,965.24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9,991,587.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二、2021年度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40,918,937.74元,本利润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05月25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的《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在公司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前,若公司股本总额有变动,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已披露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我们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是否能够实际实施取决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805.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坏账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经测试,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805.21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共计减少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6,104.2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638.4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12个月内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
(2)2021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3,166.7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805.21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共计减少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6,104.28万元,占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86.61%。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805.21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4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400万元的担保(不含保证金)的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400万元(含上年已申请未到期的授信额度272,743.18万元),其中公司本级65,000万元,子公司240,400万元,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该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400万元的担保(不含保证金)。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实际控制人赵璧生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其中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及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1)上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2)公司为上述清单中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或股权质押等方式)等风险控制措施,或被担保方以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措施。
(3)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担保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上述清单中未确定具体融资机构的担保额度(即其他金融机构担保额度),将在确定融资机构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申请融资34,000万元,其中7,400万拟用自身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物价值不超过12,000万元。
(3)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拟向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560万元,拟用自身持有江西婺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815万元质押,电解铜80槽质押、总重量500吨。。
(4)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亿升支行申请融资3,800万元,拟用自身持有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3,440万元质押,20亩工业土地质押、电解铜184槽质押、总重量1155.69吨。
(5)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申请融资9000万元,由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追加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一宗20亩工业用地做抵押。
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公示信息,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或由被担保人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6,915万元 (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47%。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2021年6月,公司对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50.00%股份进行转让,转让完成 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变更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截至到目前公司对济宁祥 城环保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675.00万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 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交易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金、银、锡、镍、铅、锌等合约。
上述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4、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利用期权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最大可能的规避产品库存、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进行的期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审慎地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的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决策程序形成对价格走势的合理判断;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公司交易团队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由内控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交易保证金制度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面临或出现未能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或缺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期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平抑产品价格波动的有效手段,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格式指引的要求,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2020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2020年6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20年0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8号),本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6,137,56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031,745.00元,另扣除尚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491,069,480.85元已于2021年11月30日分别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821号)。
注1:归还银行流动资金借款系分别于2021年12月17日归还工商银行8,000万流动资金借款、2021年12月31日归还华夏银行4,000万流动资金借款
注2:归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系用于归还2021年12月29日到期的中信银行承兑汇票
注3:归还国内信用证金额系金圆股份于2021年底将3,234.27万元募集资金拨付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归还2022年1月4日到期的中信银行国内信用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188金宝搏,188金宝搏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