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件,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崇州****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2015年投入运营起,一直未办理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手续,且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经查阅该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验收意见中仍载明“废水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西河”。
崇州****医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我局于2021年7月7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成环罚告字〔2021〕CZ146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成环罚听告字〔2021〕CZ048号),告知该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该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
该公司依法申请了听证,我局于2021年8月10日组织了公开听证。经审核,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鉴于该公司已积极完成整改,主动消除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给予该公司从轻处罚, 同时因该公司已完成整改,裁量因子“改正情况”调整为“整改措施已落实”, 并在此基础上处罚金额下浮10%,经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第十六次案审会审议讨论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35.1万元。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规定,2017年10月,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程序,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本案中,企业出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体现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更多的是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无知无畏。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充分调查,并对该企业经营者进行了法制宣传,指出该企业在验收时未如实查验和记载相关情况,在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主观上有弄虚作假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弄虚作假的行为;该企业在现场检查后,积极整改,立即办理了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手续并与市政管网连接,已按照环评要求规范排放污水188金宝搏在线入口,整改情况属实。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既要做好监管员,也要做好宣传员,强化企业守法底线,摒弃侥幸心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188金宝搏官网入口,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