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188金宝搏·(中国)官方网站
400-787-9887
13979796694
工程案例
您的位置: 首页 > 工程案例
.

太原中院发布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188金宝搏

发布时间:2024-01-05 20:44:57人气:

  2015年9月,某路桥公司中标太原市某森林防火通道工程项目,并与交通局签订《森林防火通道改造工程合同协议书》,约定该路桥公司承包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工程。被告人宋某某是路桥该公司的独立项目工程负责人,也是公司在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2019年6月3日,在宋某某安排工人施工前188金宝搏官网app,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口头警告其不得超出设计范围施工。2019年8月至10月,宋某某明知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仍安排工人超出工程项目规划范围,对道路周边的山体进行开采,致使该道路两侧植被被破坏。期间,经林业局下达责令违法通知书,被告人仍未停止违法开采行为。案发后,经林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林地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并结合涉案工程项目规划,认定被告人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34.99亩、非林地面积为15.35亩。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非法占地开采山体,经行政管理部门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仍继续实施上述行为,造成林地等农用地被损坏的后果,数量较大,其行为符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案件发生起因、被告人作案手段、损害后果、社会影响等方面,判决被告人宋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结合部位大批量建设工程项目不断推进,一方面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也改变了大量农用地的原有用途。在建设过程中,少部分施工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超规划范围开采山体、破坏植被、占用耕地,造成大量农用地毁坏,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危害国家土地资源安全。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维护国家土地资源安全的高度,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行为,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生态环境。

  2016年5月至7月,被告人杨某某、赵某某违反国家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在未取得处置建筑垃圾资质的情况下,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乡大窑头村大梁山、龙门沟附近私设渣土倾倒场地,接纳运输车辆在该处倾倒渣土并收取费用。其中,被告人杨某某负责整体管理该渣土倾倒场地,被告人赵某某负责销售土票及记账,期间共计收费约6.2万元。被告人杨某某个人获利约8000元,被告人赵某某个人获利约4200元。

太原中院发布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188金宝搏官网

  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被告人赵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私自设立渣土倾倒场所,扰乱市场秩序188金宝搏官方网站,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杨某某、被告人赵某某私自开设土场,导致大量渣土倒入龙门沟,堵塞河道,影响河道行洪,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对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并应当按倾倒比例承担清理费用。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被告人赵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二百元(已缴纳);追缴被告人杨某某的违法所得8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赵某某主动退缴的违法所得42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杨某某、赵某某共同缴纳清理河道费用242426.464元(已缴纳)。

  本案系私自开设土场,导致大量渣土堵塞河道,影响河道行洪引发的刑事案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随意倾倒渣土,不但会造成水体污染、影响生态环境,还会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提防安全,被告人在违反国家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未取得处置建筑垃圾资质的情况下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依法打击了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又通过相关河道清理费用有效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切实实现对污染个人的严格追责、对受损环境公共利益的充分救济。

  2022年8月底,李某1在明知穿山甲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先后联系黄某某、李某2购买穿山甲,用作食材使用。黄某某明知穿山甲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李某1向其提出购买穿山甲时,于2022年8月27日以每斤1000元价格收取被告人李某1支付的3760元穿山甲价款后,于当天在其经营的店内将半只穿山甲交于李某1。李某2明知穿山甲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李某1向其提出购买穿山甲时,通过微信好友“黑风”购买穿山甲一只交由李某1,并通过微信收取李某1穿山甲价款8600元。现上述穿山甲死体及残体均被依法查扣。经鉴定,涉案穿山甲均为哺乳纲鳞甲目穿山甲科穿山甲属马来穿山甲的无鳞片死体及残体。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马来穿山甲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023年3月17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李某1、李某2、黄某某违法所得20000元、8600元和3760元予以扣押。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李某2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三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积极缴纳罚金并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关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三被告人均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费用,愿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依照刑法及有关规定,认定三被告人均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中被告人李某1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李某2、黄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三被告人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应追究刑事责任,更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数量减少,严重损害生物多样性,损害生态资源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其赔偿金额可以有效转化为生态修复资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颁布以来,依法从重惩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环境的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

  2021年2月6日12时左右,薛某某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化客头乡宋家山公墓给其父母上坟时,188金宝搏官方网站因其点燃的香被风吹倒,引燃旁边荒草,造成山火,其刨土扑救,后经护林防火员、消防队赶来,将山火于当日16时被扑灭。经鉴定,过火现场全部为乔木林地,过火面积49.52亩,受损价值为人民币20168元。2021年3月1日,薛某某主动到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矿区责任区刑警队投案自首。在诉讼过程中,薛某某的亲属主动代为交纳林木赔偿款20168元。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认为,薛某某上坟点香祭拜公墓时,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9.52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薛某某的犯罪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附带民事公益起诉人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其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薛某某的家属代为赔偿生态林木的经济损失,可以视为被告人的认、悔罪表现,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及社会调查情况,判决被告人薛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薛某某已交纳的林木损失赔偿款20168元,予以上缴国库。

  祭祀作为我国重要的传统民俗,每逢清明等节日人们总会以各种形式祭祀先人,但在进行祭祀活动时,提倡文明祭扫和安全用火,对一些不安全行为,诸如燃放鞭炮、烧纸上香等容易引发火灾行为,应当尽量避免或完全杜绝。本案正是在祭祀时因焚香引起森林火灾进而构成犯罪,考虑到当事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等因素,在被告家属积极赔偿损失的情况下,给予被告人缓刑处罚,既体现了刑法的惩罚性,也让被告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2021年1月、6月、7月,耿某1与他人合谋非法采矿,耿某1多次组织耿某2等人在古交某煤矿附近非法采煤。耿某1在私挖乱采活动中负责组织人员、机械及现场指挥,耿某2负责将非法开采的煤炭运输到武某某的洗煤厂,武某某共计支付耿某1煤款235200元。补充侦查期间,耿某1、耿某2共计向侦查机关预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10万元。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耿某1与同案犯对古交某煤矿附近的非法采煤点进行了生态修复。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古交市河口镇人民政府、古交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现场验收,认为现场土地复垦、林木补种等生态环境修复情况良好。

  古交市人民法院认为,耿某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煤,非法开采价值235200元的原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耿某1家属主动缴纳生态环境破坏款,可酌情从轻处罚。耿某1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被告人耿某1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非法采矿收益予以没收;耿某1在古交市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能源之一,被誉为“黑色金子”“工业食粮”,是关乎国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矿产资源。耿某1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伙同他人非法开采煤炭,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损坏的严重后果。法院针对本案特点,对耿某1判处自由刑和财产刑,同时对开采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的受损情况进行认定,根据恢复性司法理念,要求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体现了惩罚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司法理念。

  2021年11月上旬,被告人杨某某无狩猎证,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在太原市尖草坪区柏板乡某村的葡萄树地内,铺设猎捕夹、鱼线自制捕猎活套,狩捕疑似猫头鹰一只及野鸡三只,野鸡当场死亡,疑似猫头鹰在其带回家中饲养后死亡。经鉴定,该疑似猫头鹰为鸟纲鸮形目鸱鸮科雕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为人民币15000元;该疑似野鸡三只为鸟纲鸡形目雉科雉鸡,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88金宝搏官方网站总价值为人民币900元。

  尖草坪区人民法院认为,杨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其犯罪行为同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负民事赔偿责任。鉴于被告人杨某某归案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综合考虑被告人杨某某的经济情况,支持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某以公益劳动折抵赔偿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失15900元,由所属村民委员会监督,在该村周边进行不少于180日、每日不少于3小时的巡逻,开展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相关宣传活动,包括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义务宣讲等,并在山西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从严惩治原则,从司法环节发力依法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将进一步推进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健全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多元化协作机制,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现全链条惩治,为建设美丽宜居生活环境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也有助于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守护美丽生灵,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2022年9月26日,太原市某水务局以某房地产公司在没有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的规定,构成水事违法行为,做出杏水罚字(2022)第1号《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贰万,限其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交清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该处罚决定生效后,某房地产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未主动履行缴纳罚款义务。2023年6月25日,申请执行人太原市某水务局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局作出的杏水罚字(2022)第1号《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裁定准予执行太原市某水务局作出的杏水罚字(2022)第1号《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案系因某房地产公司违法取水被处罚后,引发的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未经许可擅自从江河、湖泊或地下水取水,可能会造成水资源滥用、水资源污染,影响生态环境,破坏已经形成的水资源使用湿度、危害社会生态环境安全。本案依法审查,支持了水务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既保障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对违法行为人施以惩戒,又保障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彰显了保护和改善水资源利用,提高违法成本,加强震慑力度,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理念。

  2016年10月10日,李某某等十二名村民与山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娄烦分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约定将李某某等十二人位于盖家庄乡南峪村的3.6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山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娄烦分公司,流转期限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止,同时明确约定合同到期由山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娄烦分公司恢复地貌。合同到期后,山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娄烦分公司拒绝恢复地貌,造成李某某等村民无法耕种土地,故诉至法院,请求山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及娄烦分公司,恢复地貌或赔偿恢复地貌相关费用。

  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对李某某等人提交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等证据进行审核,并前往所在村进行实地调查,对被告释法说理,被告同意支付李某某等十二人每亩500元的恢复费用,李某某等十二人撤回起诉。

  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农民的生计,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耕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保障农民不误农时,对耕地进行及时耕种,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案件涉及耕地处进行实地调查,随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告知山西某实业有限公司诉讼可能造成的后果,最终山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及时向李某某等十二名村民支付了每亩500元的土地恢复费用,确保了李某某等十二人可以及时进行春耕,避免土地资源闲置荒废。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推荐资讯